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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酝酿推股权激励备忘3号文 行权期内不得亏损

来源:理财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15
   与主板上市公司纷纷取消股权激励计划相反,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推出正酣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一拍即出"的好日子即将结束。 
  "目前证监会正在酝酿推出《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文件,目前正在修订阶段。"日前,上海荣正集团董事长郑培敏在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这一重大消息,"其中,一条较为明确的规定就是,高管在行权期内上市公司业绩不得亏损。" 

  事实上,今年5月初,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文件正在集中发挥作用。近几个月以来,已经陆续有苏泊尔(002032.SZ)、广宇集团(002133.SZ)、金地集团(600383.SH)、美的电器(000527.SZ)、天士力(600535.SH)、鹏博士(600804.SH)和青岛海尔(600690.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宣布取消筹备已久的股权激励计划。 

  《备忘录3》袭来 财务指标继续走严苛路线 
  "新近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确实与之前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环境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作为青岛海尔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者之一,郑培敏告诉理财周报记者,"首先,监事不能参与股权激励,而在海尔的股权激励对象中,就包括了监事。其次,对于股权的预留也有新规,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10%。而海尔的2000万股份超出了这个比例。" 

  除上述规定外,《备忘录》还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本运作的时间必须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时间有间隔,而不是像之前一样同时进行。据悉,美的电器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推迟股权激励计划。 

  郑培敏表示,"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备忘录3》对财务指标的要求无疑将越来越严格。" 
  "股权激励的业绩目标确实在逐步提高。"联合证券分析师戴爽认为,从历史上的股权激励方案内容来看,激励的业绩目标主要以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为主要指标,部分公司还增加了营业收入增长、净资产收益率增长和净利润绝对额等指标作为业绩目标。前期净资产收益率的指标大多在10%左右,年均净利润的增长率多在10%-25%之间。今年以来,股权激励授予条件明显提高,如冠城大通(600067.SH)要求 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每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且每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 

  直接转让股票方式或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Wind统计显示,2007年12月到2008年4月,陆续有56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登台亮相。但2008年5月至今,股权激励方案的推出频率有了明显下降。戴爽认为,"几份《备忘录》的出台无疑从各个方面收紧了对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未来可能会有相当多的股权激励方案停留在审批阶段而无法得到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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