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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试点第一单很可能花落武钢集团

来源:神光证券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15
  9月12日,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的意见征询即将收尾。  

  经济观察报报道,可交换债第一单很可能 "花落"武钢股份的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可交换债曾是股改的备选方案,此次被重拾,是希望能缓解大小非解禁对市场股价的冲击。所以力图早日加以试点铺开。"证监会内部人士透露。  
  据悉,部分符合可交换债征求意见稿发行资格的公司和期待拓展该业务的券商早已蠢蠢欲动。  
  几乎和征求意见稿的酝酿、出台、征集意见同时,武钢集团就已开始考虑尝试这一新的金融创新产品以获得融资。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内部人士称:"集团公司确实有发可交换债的想法,已经和证监会做了沟通和报告,证监会正在要求我们给出相应的计划,双方充分沟通之后才会考虑真正实施。"  
  关于本次计划中发行的可交换债发行金额、期限等指标,该人士表示都尚未落实。  

  中财网获悉根据武钢股份9月11日公告,其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于9月10日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武钢股份。根据上交所即时成交数据,该等股份数量为164.07万股,占武钢股份已发行股份数的0.02%。增持后,武钢集团持有武钢股份50.04亿股,占总股本的63.84%。  
  这一增持直接缘于8月27日公布的鼓励股东增持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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