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圳交易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26日以
短信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08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武林支行办理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形成决议。(详见同时刊
登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