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来源:深圳交易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得邦”)
●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4,5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8,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本次担保经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持有该公司10%的
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普洛得邦的担保人,同意为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简称:华夏银行)申请借款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
年,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为控制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已要求普洛得邦为本次担保提供了
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葛跃年成立时间:1993年5月25日主营业务:有机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制造(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
化学品外),(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的项目经登记后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普洛
得邦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8年5月31日,普洛得邦资产总额为22,700.55万元,净资产为7,551.27
万元,负债总额为15,149.28万元,2008年1-5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29.90万元。
三、担保协议内容: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
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2、保证期限:一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普洛得邦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该公司目前的经营、财务状况基本符合本公司
为其担保的条件。该公司的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为其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的
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为普洛得邦提供2,000万元贷款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8,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
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还款情况,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33%。
六、备查文件:1、《董事会决议》;2、《保证合同》;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普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