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圳交易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6月2日以书面、传真
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08年6月4日上午12时
整在中弘集团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2名,实到监事2名。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刘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
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具体方案的议案》(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二、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1、股份类型(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每股面值(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股份价格(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发行数量(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发行对象(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6、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发行时间(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8、股份的上市地点(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9、锁定期安排(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0、本次发行前损益的承担(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1、决议的有效期(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三、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意见》(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合法合理。
2、董事会有关决议的程序合法。由于本次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就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依据规定的程序选聘了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报告具备独立性。
4、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
质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扭转公司持续亏损的状况,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5、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公开、公平、
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公司与银行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2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宿州市淮海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的债
务进行重组。
五、通过《关于同意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和公司债务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同意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和公司债务
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