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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收红利”中淘出10只大金股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2
    ---新税制下的投资策略
  日前,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2008年起,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从33%降为25%。同时,条例还对可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以及企业支出扣除的具体范围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市场普遍认为,税改带来的制度性红利已经成为助推2008年上市公司业绩的因素之一。
  上市公司净利润可获提升
  根据最新的2007年三季报的数据进行了测算,2007年三季报报显示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实际税负水平在27.10%左右。假设企业的实际税负一次性统一到25%。在其他情况不变的假设下,上市公司净利润将因此提高2.88%左右。
  但考虑到新旧所得税的过渡期设置,部分上市公司将继续享有优惠的政策,我们假设新税法实施后平均税负在22%左右,那么,新税法实施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大致为7%。
  在税改这个制度性红利的刺激下,2008年上市公司净利润实现较高水平的增长还是值得期待的。我们初步的判断是,上市公司利润2008、2009年分别增长35%、20%。但明年的税改对今年四季度的利润体现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抑制,企业可能会推迟一部分的利润实现,从而更多地享受明年税率下降带来的收益。另外,由于前三季度上市公司已经实现64%的利润高增长,企业继续做高利润的动力不足。从以往经验来看,年底时企业一般会着眼于明年的业绩增长考虑进行一定利润调控。
  我们对2007年业绩的判断,今年四季度单季度的利润将较三季度出现环比20%的下降,全年业绩将实现同比60%的增长。这种业绩增长的放缓,使得目前市场在四季度出现了调整行情。但我们认为,延迟的利润释放,将会使得2008年一季度末或二季度初股市出现业绩行情。
  选择10家上市公司为投资组合
  当然,不同行业目前的实际税率并不相同,因此受此次税改影响的程度各异。目前实际税率越高的行业,未来受益于税率调整的幅度也会越大。
  综合考虑实际税率、费用率和工资支出,受益于税制改革较多的行业主要是食品、金融、商业、通信、石化、铁路运输、钢铁、软件及服务等行业。其中一些行业主要是受权重公司的影响较大,如通信行业主要是中国联通(600050)、石化行业主要是中国石化(600028)、铁路运输行业主要是大秦铁路(601006)。
  另外,在寻找税改带来的投资机会时,不能单纯地考虑目前实际税率的高低,因为很多时候企业经营的大幅波动会造成实际税率的偏高。因此我们的思路首先是选择经营稳健,增长预期明确的上市公司,而且这些上市公司目前的税负较高,未来的税率下调将使得它们真正分享制度红利。
  根据这种策略,再综合考虑费用税前列支的因素,我们选择了10家上市公司作为这一主题下的投资组合,分别为水井坊(600779)、贵州茅台(600519)、浦发银行(600000)、中国联通、大商股份(600694)、王府井(600859)、中材国际(600970)、新安股份(600596)、大秦铁路、武钢股份(600005)。
  税制改革对不同行业的影响
  食品业:受益费用税前列支
  企业所得税率的下降将使食品行业内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受益。同时,这些公司也将受益于实施条例对企业支出扣除方面的新规定。
  食品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行业内公司的营业费用之出比较高,特别是生产大众消费品的行业龙头企业和正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企业。关于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税前扣除,将令非白酒企业如光明乳业(600597)、青岛啤酒(600600)、伊利股份(600887)、张裕A等公司受益。
  对于白酒行业,此次公布的实施条例对该行业可能会构成双重利好:一是法定所得税率的下降;二是白酒企业广告费可能在税前扣除。白酒行业是税负比较重的行业,受益排序依次为水井坊、山西汾酒(600809)、贵州茅台、五粮液和泸州老窖(000568)。
  通信行业:关注研发费用较高的企业
  在天相各行业中,通信行业以35.73%的实际所得税率(2007年三季度)位居第一。但再从单个公司看,导致行业所得税率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联通的影响,中国联通所得税占全行业的赋税比重为90.5%,而其实际所得税率高达37.15%。
  若剔除非高新企业的中国联通以及亏损企业,该行业所得税率将降至14.5%,接近15%优惠税率,故此次所得税率的下调对板块内其它科技企业盈利水平的提升作用有限。
  值得关注的是,研究开发费用可按150%的比例在税前扣除,建议关注行业内研发实力较强、技术优势明显的中兴通讯(000063),及中小板企业中的国脉科技(002093)、北斗星通(002151)、远望谷、武汉凡谷(002194)。
  商业类:上市公司普遍受益
  在我国,商业类公司属于开放较早,国家宏观政策扶持相对较少的行业之一;另一方面,商业行业本身的特点也决定了其无需进行大型国有企业设备购置、大量的研发投入等,也就无法享受到很多既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大部分商业类上市公司长期以来都是按照33%的所得税率纳税,根据天相系统统计显示,商业板块2004-2006年平均实际所得税率为38%,此次两税合并商业板块受益明显。
  绝大多数商业上市公司都会从所得税率下调中明显获益,但对少数公司影响不大。例如,武汉中百(000759)由于前面几年享受了国产设备抵税的优惠,实际税率一直较低;重庆百货(600729)享受有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2003-2010年按15%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相投顾)
  新老税法对比情况
  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是否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从2008年起,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从33%降为25%。老税法制度实行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不同的所得税制度,实际两类企业的最后缴纳实际税负相差10个百分点左右。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是否税前扣除?
  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实行根据不同行业采用不同比例限制扣除政策,对外资企业则没有限制。
  具体说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准予税前扣除?
  实施条例规定,凡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而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对外资企业实行据实扣除制度,这是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环保及创新企业是否享受免税优惠?
  实施条例规定,环保节能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即前三年免税,后三年税收减半。此外,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同时,科技创新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文 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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