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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制药终止受让广州药业股份

来源:《财经》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8

申请国有股转让四年未果;广药集团退还股权转让款,白云山制药也不再享有相应分红派息权

  【《财经网》综合报道】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522,下称白云山制药)6月6日晚发布公告称,因国务院国资委不予受理相关国有股份的转让申请,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对广州药业(上海交易所代码:600332)1248万股股份的受让。
  1993年登陆深市的白云山制药,早年受控股大股东白云山集团占用资金、债务担保所累,一度濒于困境。2001年前,白云山制药共对白云山集团及其关联单位的7.1亿元借款本金、4.5亿元利息提供了担保。
  在政府安排下,2001年7月,同处广州的广药集团介入白云山制药的债务重组,并成为白云山制药第一大股东。广药集团同时控有另一家上市公司广州药业。如今,早年的控股股东白云山集团已完全退出。
  2002年12月,白云山制药与广药集团、白云山集团、华融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先由广药集团向华融公司支付5368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现金,另有价值4368万元的广州药业国有股权),以对冲华融对白云山集团的债权本息12878.41万元;接着,白云山制药再以4368万元的同等价格,在2005年9月30日前,分三期向华融购买其从广药集团受让的1248万股广州药业国有股权。由此,华融相应解除白云山制药对白云山集团的担保。
  此后,虑及上述合同约定操作时间较长,相应国有股转让需经两道过户手续,为此,2004 年5月,白云山制药、广药集团、白云山集团、华融公司之间又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协议各方约定:白云山制药直接以4328 万元的价格,受让广药集团持有的1248万股广州药业国有股,广药集团再将售股所得现金,偿还对华融的债务。
  2004年6月,白云山制药将股权转让款4328万元付予广药集团,后者随即将这笔款项支付华融。由此,白云山制药对白云山集团的债务担保完全解除。
  由于上述1248万股广州药业国有股的转让,需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后方能完成过户,而此后不久全国股改启动,相关国有股转让暂停审批,因此这1248万股广州药业国有股一直未能过户至白云山制药名下。作为折衷处理,自2004年起,白云山制药每年获得上述1248万股股份的分红派息。
  此次白云山制药的最新公告显示,国务院国资委最终决定,在股改完成后,不再受理股改前申报的国有股转让申请,若仍要进行转让,则需按照目前市价重签协议。为此,白云山制药决定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由广药集团退回相关股权转让款4328万元;自2008年起,白云山制药也不再享有广州药业1248万股的分红派息权。■(《财经》实习记者 林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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