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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香港商标权案二审胜诉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5
  中国平安昨日宣布,根据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于1月11日对“平安”商标案做出的二审判决,中国平安胜诉,赢得集团在港持有“平安”、“Ping An”两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中国平安表示,此次在港赢得商标权诉讼,将有助于集团在港发展金融业务,并为中国平安商标的国际化进一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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