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外资参股中国券商子公司年底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8

    证监会消息人士称,外资参股证券子公司的相关政策将在年底前完成。 该人士称,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全资证券子公司,也可以与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证券子公司。但原则上,证券子公司与其证券母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证券子公司不得从事相同的业务。 该人士并称,证券子公司应由单一证券母公司控股,即证券母公司的出资额占证券子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证券子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高于50%。

     证监会人士表示,证券子公司的股东自证券子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未经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不得委托他人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子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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