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下发文件:QDII部分资金可投资A股
来源:神光证券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19
据悉,在证监会日前向部分基金公司下发的一份“问答式”文件中,对是否允许将QDII部分资金投资A股的问题,给出“可以”的答案。
这份文件,以问答方式对QDII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境外投资顾问、资产托管、投资运作、监督管理、产品设计及申请资料、费用及净值计算、基金销售日常申购赎回、会计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和规定。
对于“是否允许将募集的部分资金投资于A股市场”的问题,《口径》给出的答案为“可以”,此外并无具体细则的说明。
这份文件,以问答方式对QDII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境外投资顾问、资产托管、投资运作、监督管理、产品设计及申请资料、费用及净值计算、基金销售日常申购赎回、会计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和规定。
对于“是否允许将募集的部分资金投资于A股市场”的问题,《口径》给出的答案为“可以”,此外并无具体细则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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