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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交易所:2007年报盈利不分配要说明原因

来源:神光证券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03
深沪交易所3日分别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首次提出,2007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本次年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说明原因,并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预计2007年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且未在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或者预计全年业绩完成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或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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