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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要求化肥生产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化肥价格

来源:神光证券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23

路透北京1月23日电---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称,将继续向有关化肥企业提供价格优惠的电力、天然气和交通运输服务,要求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稳定化肥价格.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并要求化肥生产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化肥价格.

周二稍晚刊登在发改委网站上的新闻稿援引上述负责人的话称,近期化肥价格政策保持不变:中央管理的尿素出厂价格不做调整;地方管理的尿素、磷肥、复合肥等化肥出厂价格,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合理价格.

新闻稿并援引上述负责人在北京召开的"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提醒会"上的话说,未纳入价格管理范围的化肥出厂价格,要按规定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继续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最高限价管理.

新闻稿称,发展改革委决定在春耕备肥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化肥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尿素、磷酸二铵等化肥生产企业是否突破政府规定的出厂指导价,超出政府规定出厂价上限报价;是否存在价外加价、价外收费,一货两票等变相涨价等,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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